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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农水产品的原产地标示相关法律实施令》部分修改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3-17 16:28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王海梦    浏览:199  原文:
核心提示:3月16日,据韩媒报道,3月15日,韩国发布了《农水产品的原产地标示相关法律实施令》部分修改单,该修改单将于6个月后正式实施。
      食品伙伴网讯 316日,据韩媒报道,3月15日,韩国发布了《农水产品的原产地标示相关法律实施令》部分修改单,该修改单将于6个月后正式实施。

罚款征收力度,计算原产地标示违反次数时计算时间从最近1年的违反次数”放宽至“最近2年的违反次数”,罚款金额在原来罚款的二分之范围内加重

违反1次时处以未标注原产地的数量以销售为目的包括保管或陈列着的乘以揭发当日企业的销售价格的金额违反2处以1次违反金额的200%、违反3次以上时处以1次违反金额的300%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2-03-17
 
 地区: 韩国
 行业: 渔业水产
 标签: 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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