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月2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2-45号公告,拟修改《食品卫生法实施令》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自我质量检查确认检查的经营者应向食品药品安全部报告,生产酒类的食品生产、加工业经营者应向地方食品药品安全厅报告。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止至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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