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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对越南6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4批次冻巴沙鱼、1批次冻墨鱼、1批次冻杂鱼鱼糜、1批次冻金线鱼鱼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1-19 15:38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140 原文:
核心提示:因从进口自越南4批次冻巴沙鱼的9个外包装和1个内包装样本,1批次冻墨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1批次冻杂鱼鱼糜的1个内包装样本,1批次冻金线鱼鱼糜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越南5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分别为DL 849、DL 847、DL 347、DL 412、DL 340)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暂停接受越南1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为DL 521)的产品进口申报2周。
  因从进口自越南4批次冻巴沙鱼的9个外包装和1个内包装样本,1批次冻墨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1批次冻杂鱼鱼糜的1个内包装样本,1批次冻金线鱼鱼糜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越南5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分别为DL 849、DL 847、DL 347、DL 412、DL 340)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暂停接受越南1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为DL 521)的产品进口申报2周。
日期: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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