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韩国发布11月30日前8种食品HACCP强制性适用对象必须获得认证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11-09 11:55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江莉琳    浏览:494  原文:
核心提示:11月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表消息称:生产儿童嗜好食品等8种食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在今年11月30日之前获得食品安全管理认证(HACCP)。
     食品伙伴网讯 11月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表消息称:生产儿童嗜好食品等8种食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在今年11月30日之前获得食品安全管理认证(HACCP)。
 
    HACCP强制性适用对象品类:① 饼干、糖果类② 面包类、年糕类③ 巧克力类④ 鱼肉香肠⑤ 饮料类(咖啡、茶类除外)⑥ 即食食品⑦ 面条、油炸面类⑧ 特殊用途食品。
 
    11月30日前未获得HACCP认证,并生产产品的营业者将因未遵守安全管理认证标准而受到行政处罚。
 
    但是,为了遵守HACCP标准,需要对设施、设备等进行改造、维修时,可申请延长一定期限,若获得韩国食药部部长的认可,则可以增加1年范围内的延缓期。需要延缓的营业者请在11月9日~11月18日向韩国食品安全管理认证院(管辖分院)提交申请,具体延长期限将经过审核、附加条件认证程序等后决定。
 
    *作为HACCP强制性适用对象,并在2020年12月1日以后注册营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属于期限延缓对象。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1-11-09
 
 地区: 韩国
 行业: 认证体系
 标签: HACCP 认证 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 食品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