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鉴定,该批动物制品确定为海马干,包含棘海马、三斑海马、刺海马、克氏海马四个不同品种,均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所列濒危物种。目前,该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寄递、携带、运输濒危物种及其制品出入境的,必须持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向出入境海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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