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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出口农产品打通电商新通道——青岛海关发挥贸易新业态优势助推外贸高质量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9-15 08:39 来源:海关总署 作者:  浏览:145 原文:
核心提示:近日,在青岛海关监管下,满载29吨保鲜大蒜的集装箱在青岛港装船发往东盟市场。这批大蒜是济宁内陆港首票以“跨境电商+转关”模式申报出口的货物,也标志着以济宁大蒜为代表的山东内陆地区农产品,将以更便捷的跨境电商新模式实现出口新突破。
  近日,在青岛海关监管下,满载29吨保鲜大蒜的集装箱在青岛港装船发往东盟市场。这批大蒜是济宁内陆港首票以“跨境电商+转关”模式申报出口的货物,也标志着以济宁大蒜为代表的山东内陆地区农产品,将以更便捷的跨境电商新模式实现出口新突破。
 
  2020年9月,青岛海关作为全国第二批试点海关启动跨境电商B2B(企业对企业)出口试点。今年以来,为拓宽辖区农产品出口渠道,青岛海关所属济宁海关深入辖区开展跨境电商政策宣讲,鼓励、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尝试通过新模式进行出口。今年5月份,济宁辖区企业首次通过跨境电商B2B模式出口农产品。
 
  金乡县宏添果蔬有限责任公司是济宁市首家通过跨境电商模式开展出口的企业。“与一般贸易相比,跨境电商模式下,我们可以直接对话海外客户,国际贸易中间流通环节减少了,企业利润也提高了。”公司总经理周可占介绍。
 
  据了解,保鲜大蒜的出口对物流时效性要求较强,此次创新开展“跨境电商+转关”这种新业务,既节约了时间,又节省了堆存和物流成本。通常情况下,货物要至少提前3天运到口岸堆场等待集港。青岛海关将跨境电商和智能化转关结合,在济宁内陆港完成“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海关放行后加施智能关锁,在确保出口货物途中监管的情况下,运输至港口。海关还通过转关系统以及港口管理系统的数据互通,让内地海关货物放行信息自动进入码头配载流程,货物集港时间大幅缩短。企业还可以提前办理提单换单等操作流程,避免甩船和产生额外费用。
 
  济宁海关副关长崔建刚介绍,“跨境电商+转关”模式通关对辖区农产品出口意义重大,该模式下企业在内陆港就可以完成租船订舱、申报、查验等手续,施加电子关锁的运输车辆可无障碍直抵港口前沿,可最大程度满足鲜活农产品通关时效高的要求。
 
  “新模式相当于把出海口直接搬到了我们蒜农的家门口。”济宁市金乡县商务局局长王旭介绍。据测算,今年预计将有超过5万吨大蒜通过该模式出口。
 
  “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契合山东外向型经济发展方向,企业参与意愿也较高。因此从去年政策落地后,山东沿海城市和内陆地区陆续开展了这一业务。”青岛海关口岸监管处快邮监管科科长丁旸表示,今年以来,青岛海关辖区又新增了枣庄、济宁、青岛胶州3个业务现场开展跨境电商B2B业务。
 
  丁旸介绍,截至目前,通过跨境电商B2B模式出口的货物已经涵盖了山东传统特色出口产业,既包括家具、服装、假发、小家电等消费品,也包括鲜姜、大蒜等农产品和机械设备、轮胎等工业品,外贸新业态对山东外贸进出口的拉动作用也越来越明显。
日期: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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