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9月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1-419号公告,拟制定《援助老人、残疾人等社会福利设施之供餐安全相关法律实施令》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规定社会福利供餐管理支援中心的运营可以委托给与食品相关的政府出资研究机构或设立了食品、营养相关学科的大学、产业大学等。
2、为保证社会福利供餐管理支援中心的设立、运营等,制定可以使用国库或地方经费进行补助的付费项目范围以及为保证中央社会福利供餐管理支援中心的运营等,制定可以使用国库进行补助的付费项目范围。
3、将食品药品安全部部长的权限中对社会福利供餐管理支援中心等的指导、检查、评估(制定评估计划及标准除外)的权限委托给市、道知事或市长、郡守、区长。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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