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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部分修改单,采用消费期限标示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8-19 09:09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江莉琳    浏览:584  原文:
核心提示:8月1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部分修改单。
  食品伙伴网讯 8月1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部分修改单,其主要内容如下:
 
  1.防止消费者误以为保质期是食品过期的时间,采用消费期限标示制。
 
  2.因市场上出现了与食品商标、包装无关的Funsumer食品,因此制定了对可能会使人们误将生活用品、日化用品认为是食品的相关产品禁止进行相关标示或广告的规定。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1-08-19
 
 地区: 国外 韩国
 标签: 食品 食品药品安全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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