鳗鱼炒饭、炭烤鳗鱼、鳗鱼寿司……夏季食用鳗鱼可谓“正当其时”,各种鳗鱼食材越来越受到市场欢迎。我国是鳗鱼养殖第一大国,养殖种类繁多,年养殖产量超23万吨,约占世界养殖总产量的80%。其中大部分的养殖鳗鱼被制作成“烤鳗”出口到日本、美国、俄罗斯、德国等国家地区。
那么,一条鳗鱼如何从小小的鳗鱼苗成为美味可口的“烤鳗”走出国门呢?下面请随我们一起了解。
出口鳗鱼再培育
由于鳗鱼具有较为特别的生活习性,目前还不能通过人工繁殖鳗鱼苗。现在所养殖的鳗鱼,都是人工在江海中捕获鳗鱼苗再培育而成的。计划出口的鳗鱼苗,必须在经过海关备案的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生活成长,通过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品质口感等各项指标的检测合格后,方能进入生产加工。
如何成为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养殖场
申请条件:
1. 养殖场获得农业主管部门养殖许可;
2. 养殖场与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签订供货协议。
申请材料:
1. 出口加工用水产养殖场备案申请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养殖场法人代表/承包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养殖许可复印件;
4. 养殖场质量控制体系文件;
5. 养殖场平面示意图及彩色照片(包括场区全貌、养殖池、药房、饲料房、进排水设施等);
6. 养殖塘(池)分布示意图及编号;
7. 养殖水质检测报告,需符合《渔业水质标准》要求;
8. 所用饲料的品名、成份、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
9. 所使用药物(含消毒剂)品名、成分、批准号、生产企业、停药期清单;
10. 养殖技术员、质量监督员的资质材料;
11. 由拟供货加工厂代为办理的,需提交养殖场委托加工厂办理的授权委托书。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通过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或者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上传材料;
2. 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所在地隶属海关应当受理备案申请。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所在地隶属海关应当当场或者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以申请人补正材料之日为受理日期;
3. 所在地隶属海关受理申请后,根据备案条件进行评审;
4. 经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备案编号。
鳗鱼出口生产加工
在海关办理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从养殖场运进鳗鱼,放进吊水池“沐浴”,按出口的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标准检测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指标烤制。检测合格后,鳗鱼经过清洗放入冰水麻醉后迅速被剖开,再经过清洗、蒸煮、烘烤、酱油上色、真空包装等步骤制成烤鳗。
烤鳗需要经过不同进口国家或地区的标准检测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等指标,符合标准后才能出口。
如何办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
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从事出口的食品生产企业;
2. 应当建立和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该体系还应当包括食品防护计划。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过程持续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以及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申请材料:
1.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
2. 企业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的自我声明;
3. 企业生产条件、产品生产加工工艺、食品原辅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以及卫生质量管理人员等基本情况。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通过主管海关/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或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上传材料;
2. 主管海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核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其他要求:有些国家或地区,如欧盟、俄罗斯等,对进口水产品企业有注册要求,如果企业想向这些国家出口鳗鱼制品,那么还需要向海关申请对外推荐注册,经评审符合要求的,统一由海关总署向有关国家或地区主管当局推荐。
“身经百考”的合格烤鳗香气扑鼻地走出国门,在世界各地等待着人们的品鉴。这是一条烤鳗的出国之旅,各位亲,你们了解了吗?
供稿/ 广州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