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与中国相关的内容摘要如下:
1、中国大米加工品(以大米为原料,米粉、米粉等未加热或加热程度低的产品):检查项目是63Bt、NNBt CpTI,执行平成24年11月16日食安发1116第4号《关于未经安全性审查的转基因技术应用食品的检查方法》。
2、木瓜及其加工品(仅限可辨认出是木瓜的产品):检查项目是PRSV-YK、PRSV-HN,执行平成24年11月16日食安发1116第4号《关于未经安全性审查的转基因技术应用食品的检查方法》。
3、其他食品执行平成18年9月15日食安输发0915001号规定。
另外,平成18年9月15日食安输发0915002号、平成18年9月28日食安输发09928004号、平成19年7月30日食安输发07730002号以及平成23年11月7日食安输发1107第2号的四项条例从即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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