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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检验】儿童节专刊丨教您几招如何选购进口奶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5-29 08:54 来源:12360海关热线微信号  浏览:164 原文:
核心提示:奶嘴作为婴幼儿补充非母乳食品的重要工具,并且作为与口腔直接接触的高敏感类产品,其质量安全也受到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关注。海关在风险监测中,也曾发现进口奶嘴中高锰酸钾消耗量超标、标签标识不合格等现象。
  奶嘴作为婴幼儿补充非母乳食品的重要工具,并且作为与口腔直接接触的高敏感类产品,其质量安全也受到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关注。海关在风险监测中,也曾发现进口奶嘴中高锰酸钾消耗量超标、标签标识不合格等现象。
 
  奶嘴材质种类
 
  按奶嘴的原料材质分类,奶嘴主要分为天然橡胶奶嘴和硅橡胶奶嘴。
 
  天然橡胶奶嘴:
 
  天然橡胶奶嘴俗称乳胶奶嘴,颜色呈黄色,是以顺式-1,4-聚异戊二烯橡胶为主要成分的天然高分子化合物。质感近似妈妈的乳头、具有优良的回弹性及可塑性,抗拉扯。但有少许异味、易老化、不耐高温、抗腐蚀性较差。
 
  硅橡胶奶嘴:
 
  硅橡胶奶嘴俗称硅胶奶嘴,颜色透明,无毒无异味、不宜老化,具有耐蒸煮性、耐老化性、化学稳定性好等特点,可煮沸消毒。但需要注意的是硅胶的弹性不及乳胶,易出现破损和撕裂。
 
  海关如何对奶嘴进行检测
 
  奶嘴直接与嘴长时间接触,有害物质很容易通过消化道被人体吸收。大部分化学有害物质属于具有潜伏、累积作用的物质,它们能在不知不觉中对消费者造成巨大的难以逆转的危害和严重的后果,加之婴幼儿自身免疫系统还未完善,危害发生的可能性较高。因此,由海关专家为我们介绍安全风险较高的几个项目。

  (一)总迁移量
 
  总迁移量是指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迁移到与之接触的食品模拟物中的非挥发性物质的最大允许量,这些非挥发性物质来自于产品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胶黏剂、树脂原料、添加剂等。根据GB 4806.2-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奶嘴》中的要求,使用蒸馏水、4%乙酸和50%乙醇作为模拟物,测定指定条件下奶嘴的总迁移量。这三种模拟物分别代表了奶嘴在水性、酸性食品和油脂类食品中反复使用可能迁移出的总量。
 
  (二)高锰酸钾消耗量
 
  高锰酸钾消耗量反映的是奶嘴中可被氧化的有害小分子有机物向水性食品中的迁移情况。根据国家标准GB 31604.2-2016中的要求,奶嘴经浸泡后,浸泡液在酸性条件下加过量高锰酸钾标准溶液,再用定量草酸标准溶液中和,充分反应后再用高锰酸钾标准溶液反滴定,以测定高锰酸钾消耗量,其结果表示可溶出有机物质的含量。

  (三)挥发性物质
 
  仅硅橡胶奶嘴需要进行挥发性物质项目的检测,硅胶奶嘴在生产过程中会加入过氧化物硫化剂,其所含的低分子物质需要通过二次硫化工艺来释放,否则会残留挥发物等有毒有害物质,造成安全隐患。目前实验室按照GB 28482-2012的规定进行检测,将预处理过的奶嘴样品剪成样片,平衡结束后放入温度为200℃的干燥箱中,根据重量差计算挥发物的百分含量。

  (四)N-亚硝胺和N-亚硝胺生成物
 
  由于受橡胶材料内在特性和生产工艺等因素的影响,橡胶在硫化过程可能会生成N-亚硝胺化合物。N-亚硝胺是一类强致癌性化合物,致癌部位涉及肝、肺、肾等器官。目前实验室所使用的检测方法为国家标准GB 28482-2012,以人工唾液盐溶液作为提取试剂,将N-亚硝胺和N-亚硝基物质迁移到人工唾液盐溶液中,经过转化和浓缩后,用配化学发光检测器的气相色谱分析测试溶液中的N-亚硝胺。
 
  (五)标签标识
 
  标签标识应符合GB 480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标签标识的不合格现象较为普遍,消费者需重点关注以下内容:首先是奶嘴材质,除天然橡胶、顺式-1,4-聚异戊二烯橡胶、硅橡胶外,其他橡胶不得用于生产奶嘴,如产品含有天然乳胶,应标明“产品含有天然乳胶”;其次是合规性,例如产品所执行的标准、质量登记和合格证明等;最后,重点关注一下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以免因使用不当影响婴幼儿健康。
 
  那宝爸宝妈们应该如

  何选购和使用奶嘴呢?

  (一)可靠货源
 
  建议通过正规商店、超市购买奶瓶。购买时要注意产品的标签是否清晰、标注的内容是否齐全。消费者在购买时应该认真阅读标签上的资料,关注标签标识内容是否按照要求标注材质。
 
  (二)明辨颜色
 
  应重点确认一下奶嘴是否色泽正常,无污物和毛刺,选择无异味、无杂质、无破损的产品。
 
  (三)正确使用
 
  使用时要注意奶嘴的使用温度和消毒说明,并定期更换。不要在高温下长时间蒸煮,否则有害物质可能会析出溶入食品中,影响婴幼儿的健康。
 
  (四)权威信息
 
  请消费者多关注海关和其他政府监管部门的质量安全信息,每年都有监督抽查信息公布,可据此尽量选择合格企业生产的产品。
 
  供稿单位:济南海关
日期:202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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