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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预先包装急冻木棉鱼样本检出含丽春红4R及不符食物标签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4-27 08:46 来源:香港食安中心  浏览:761 原文:
核心提示: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四月二十六日公布,一个越南进口的预先包装急冻木棉鱼样本被检出含在未经烹煮及未经加工处理的鲜鱼中禁用的染色料丽春红4R,并与其食物标签上的声称不符。中心正跟进事件。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四月二十六日公布,一个越南进口的预先包装急冻木棉鱼样本被检出含在未经烹煮及未经加工处理的鲜鱼中禁用的染色料丽春红4R,并与其食物标签上的声称不符。中心正跟进事件。
 
  产品资料如下:
 
  产品名称:急冻海捕木棉鱼
 
  来源地:越南
 
  分销商:百利食品国际有限公司
 
  淨含量:两条
 
  此日期前最佳:二○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透过恒常食物监测计划,从荔枝角一间超级市场抽取上述样本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样本含有丽春红4R,与其食物标签『没有添加任何人工色素』声称不符。」
 
  发言人表示,中心已知会涉事商户上述违规事项,并指令其将受影响批次产品停售及下架,而有关分销商亦正按中心指示进行回收。市民可于办公时间致电分销商热线3568 9170,查询上述产品的回收事宜。中心亦正追查有关产品的来源。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
 
  发言人续说:「根据《食物内染色料规例》(第132H章),丽春红4R在一些食物中准许使用,但不能用在未经烹煮及未经加工处理的鲜鱼中。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此外,《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61条规定,任何人如在标籤上对所售卖的食物作出虚假说明或在食物的性质、物质或品质方面误导他人,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港币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会通知业界,并会继续跟进事件及采取适当行动,调查仍然继续。
日期: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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