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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植物检疫】进口蜂蜜,你不知道的那些事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4-09 08:17 来源:12360海关热线微信号  浏览:211 原文:
核心提示:乘客您好,欢迎乘坐本次进口蜂蜜知识小列车,请睁大眼睛,系好安全带,准备,出发。
  乘客您好,欢迎乘坐本次进口蜂蜜知识小列车,请睁大眼睛,系好安全带,准备,出发。
 
  旅程一览
 
  1准入
 
  我国对进口蜂蜜有准入限制。同时境外生产企业需要进行注册登记。
 
  2备案
 
  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国内进口商应当按照要求通过“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向海关备案。
 
  3申报
 
  进口报关是履行海关入境手续的必要环节之一。进口报关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要求进行相关操作,需要明确相关资料等。
 
  4合格评定
 
  蜂蜜进口报关按照合格评定程序放行的,海关依申请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方可进行销售和使用。
 
  5记录
 
  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口蜂蜜就可以销售使用啦!不过别急,别忘了填报进口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
  第一站:准入
 
  目前准入的国家有:
 
  加拿大、美国、墨西哥、澳大利亚、新西兰、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马来西亚、日本、泰国、土耳其等。
 
  (具体名单详见海关总署网站《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申请注册,应通过其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或其他规定的方式向海关总署推荐,并提交相关材料,海关总署组织专家对申请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企业是否符合注册登记条件进行审查。获得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企业在海关总署网站上对外公布。

看注册登记准备材料
 
 
  01 根据所在国(地区)相关的动植物疫情、兽医卫生、公共卫生、植物保护、农药兽药残留、食品生产企业注册管理和卫生要求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所在国(地区)主管当局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及法律法规执行等方面的书面资料;
 
  02 申请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03 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对其推荐企业的检疫、卫生控制实际情况的评估答卷;
 
  04 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对其推荐的企业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声明;
 
  05 企业注册申请书,必要时提供厂区、车间、冷库的平面图,工艺流程图等。
 
  第二站:备案
 
  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国内进口商须通过“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http://ire.customs.gov.cn)进行备案,并向工商注册登记地海关提交备案所需的纸质材料,海关审核的电子备案申请信息通过后则生成备案号。
 
  ★填制准确完备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工商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
 
  ★两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
 
  ★企业须获得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资质。
 
  第三站:申报
 
  1 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
 
  2 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提交的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检疫(卫生)证书;
 
  3 首次进口蜂蜜产品的,应当提供加盖公章的原文标签样张、原文标签中文翻译件、中文标签样张等,而标签、说明书中强调获奖、获证、产区及其他内容或者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 进口有机认证蜂蜜产品的,应当提交其所获中国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有机产品销售证复印件、认证标志和产品标识等文件,非首次进口的,应当提供标签备案凭证与中外文标签样张;
 
  5 进口蜂蜜的进出口商名称、备案编号,以及上一批次食品的进口、销售记录。
 
  进口蜂蜜申报还需要提供以下几项材料
 
  蜂蜜的原产地证
 
  装箱单、发票、贸易合同
 
  根据海关查验需要,应提供进口预包装蜂蜜的食品标签材料
 
  Tips:
 
  进口预包装蜂蜜的中文标签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的要求。
 
  新西兰输华蜂蜜要求进口商随附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出具的官方证书,证明“该蜂蜜为天然,且不含有任何添加的二羟基丙酮(DHA)和甲基乙二醛(MG)”。
 
  第四站:合格评定
 
  进口蜂蜜经检验检疫发现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海关责令当事人退货或销毁;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海关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和使用。

  第五站:记录
 
  进口商应及时通过“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进行进口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的填报。海关对本辖区内进口商备案情况及进口商的进口和销售记录进行检查。
 
  进口和销售记录应包括进口加工食品的检验检疫证书编号、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你学会了吗?
 
  注:无纸化系统为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供稿单位:乌鲁木齐海关
日期: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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