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指令规定了官方检察人员(IPP)对进口动物源性食品(包括肉类、禽类、蛋制品、鲇形目鱼类及其产品)进行复检时应执行的作业规程。指令要点包括对进口产品进行文件审查、验证产品的运输方式是否正确合规、确定不同类型产品的检验方式、通过进口标签系统验证产品携带的检验印章或标记等。
该指令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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