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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号(关于2021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1-26 09:53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1002 原文: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现将2020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1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现将2020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1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两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月25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日期:2021-01-26
 
 地区: 澳大利亚
 行业: 果蔬 进出口
 标签: 进口 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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