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月1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儿童饮食生活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令》部分修改单,其主要内容如下:
将以烹饪、销售儿童嗜好食品为主要事业的餐饮商中要强制标示食品的营养成分等的经营者范围扩大至普通餐饮店经营者,根据《加盟事业交易的公平化相关法律》,加盟店的店铺数量在50个以上的经营者要向消费者提供儿童嗜好食品的营养成分及过敏原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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