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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全程闭环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12-30 16:00 来源:济南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207 原文:
核心提示:12月1日,济南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在全省率先开仓。本着应入尽入的原则,对所有符合入仓条件的冷链食品严格实行入仓监管。进入集中监管专仓后,严格按照“柜柜检测、件件消杀、全程追溯”要求,在核酸检测的基础上,对进入专仓的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杀,筑牢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第一道关口。截至12月27日,专仓消杀货物 2182.45吨;出仓货物共计1767.09吨,113048件;货物核酸检测4608件,人员检测266人次。
  12月1日,济南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在全省率先开仓。本着应入尽入的原则,对所有符合入仓条件的冷链食品严格实行入仓监管。进入集中监管专仓后,严格按照“柜柜检测、件件消杀、全程追溯”要求,在核酸检测的基础上,对进入专仓的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杀,筑牢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第一道关口。截至12月27日,专仓消杀货物 2182.45吨;出仓货物共计1767.09吨,113048件;货物核酸检测4608件,人员检测266人次。

  动态跟踪,全程监管。由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济南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班每天向各区(县)和成员单位动态通报出仓货物去向,按照货物去向,各区(县)专班对辖区涉及到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查验“十个是否”:应入仓食品是否进入,冷链食品帐货、帐帐是否相否,“冷链三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是否齐全,货物存放是否分批分垛,“应检尽检”是否遗漏,个人防护是否标准,“三专”管理是否落实,“亮码”销售是否贯彻,环境消杀是否合格,“山东冷链”系统是否正常使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做到“五不放过”,即:数量批次不查清不放过、来源不查实不放过、去向不查明不放过、责任人不落实不放过、涉冷疑点不核实不放过。坚决防止冷链食品“线下经营”“仓外循环”“地下经营”等非法行为。通过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在冷链食品领域切实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加强督导,严格检测。严格落实“五凡五必”要求,凡有部署必强化检查,凡有检查必发现问题,凡有问题必跟踪督办,凡有督办必及时处结,凡有处结必进行“回头看”,确保每一项工作落细、落地、落实。济南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班连续两轮督导15个区县125家冷链食品经营单位,针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及时告知区县专班,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确保疫情防控举措落到实处,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位。实行“亮码销售”。进口冷链食品销售全部实行“亮码销售”,分区存放,专区、专柜、专人销售。做好“应检尽检”。严格按照检测周期对进口食品直接搬运人员、从业人员、其他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推送检测。

  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介绍说,双节来临之际,根据省市委的要求,将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的管理,采取四管齐下的措施:一是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属地管理的责任。三是强化督导督促,推动工作抓实抓细,落地落实。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引起全社会对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的重视,使人民群众过个祥和的节日。

  同时,提示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进口冷链食品,购买时可扫描二维码查验食品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监管专仓出仓证明》或《入境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消毒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不在网上购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购买和加工烹饪进口冷链食品时,要佩戴一次性手套,过程中避免触摸口鼻眼等处,食材要煮熟煮透后食用,确保安全。
日期: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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