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2月3日,据韩媒报道,韩国国会于12月2日通过了《食品卫生法》部分修改草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将违反集体食堂卫生管理遵守事项的罚款上限从现行的500万韩国提高至1000万韩元,并新设定对妨碍食物中毒原因调查者的罚款依据,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制定“共有厨房”的概念,新设定共有厨房经营业、指定共有厨房经营者的卫生管理责任人及强制加入责任保险等管理规定。另外,若因新冠疫情等较难进行集体教育,则可以例外对经营者进行非面对面接触教育。与食品安全无关的破产等导致营业设施损失时,可以不接受2年的营业限制。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国际标法部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国际标法部负责英语、俄语、日语、韩语、泰语、越南语、西班牙语等相关国家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的监控及分析,同时为各企业提供标签审核、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等。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