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条例,当二丙二醇和三乙二醇在公共饮食场所、乳制品加工设备、食品加工设备和器具的食品接触面上使用时,豁免其残留限量。
此规定自2020年11月3日起生效,反对或听证请求需在2021年1月4日前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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