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条例,当按照良好农业规范使用,硫酸在大蒜和洋葱生产中用作除草剂,在马铃薯和啤酒花生产中用作藤蔓干燥剂时,豁免其残留限量。
此规定自2020年10月22日起生效,反对或听证请求需在2020年12月21日前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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