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0月20日,韩国农林畜产检疫本部发布了第2020-50号告示,修改《进出口植物检疫消毒处理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新设定公共防治对象植物的低温处理消毒标准。
2. 制定种子类等干热处理时设施的具体标准。
3. 新设定消毒处理标准的申请、审议豁免标准。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国际标法部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国际标法部负责英语、俄语、日语、韩语、泰语、越南语、西班牙语等相关国家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的监控及分析,同时为各企业提供标签审核、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等。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