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0月16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单,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直接从事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等的生产、加工、烹饪、包装的人员,应提高个人卫生管理水平,佩戴口罩。根据《灾难及安全管理基本法》,如果发布了对传染病的预警或严重危机警报时,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具备可对客人的手部进行消毒的用品或装置。
上述修改内容将于11月6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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