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副秘书长Poonlarp继续表示,目前,该局已经重申食品企业增强预防传染新冠病毒的措施,应严格遵守良好生产规范(GMP)的法规,监督和控制食品生产过程中每个步骤的安全性,并检查食品储存处的安全性;进口食品必须出示原产国的生产证明,该证明必须符合泰国公共卫生部第193号公告《生产方法、生产设备和食品储存》。该局将严格检查食品生产和进口产品的安全性,在某些情况下,还会要求制造商出示产品的安全证书。
该局副秘书长Poonlarp最后表示,由于其他国家爆发新冠疫情,建议消费者不要食用生的食品;应查看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外包装上必须显示食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净含量以及产品存储等信息;如怀疑所购买产品的包装附有新冠病毒,应避免裸手接触,使用乙醇清洁外包装,拆开包装后应避免触摸脸部和眼睛,并应再次清洁双手;如发现非标准的产品,可以拨打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投诉,以便该局对违法者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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