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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查处11家使用非食品用途的液氮生产、销售冰淇淋的连锁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5-20 11:50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王海梦    浏览:166 原文:
核心提示:5月20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表消息称: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查处了11家违反《食品卫生法》,使用非食品用途的液氮生产、销售冰淇淋的连锁店。
  食品伙伴网讯 5月20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表消息称: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查处了11家违反《食品卫生法》,使用非食品用途的液氮生产、销售冰淇淋的连锁店。
 
  韩国法规中规定:生产食品时,氮作为包装、瞬间冷却的食品添加剂,在终产品中不得有残留。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对冰淇淋加盟连锁总店和连锁店等24家连锁店进行了检查,结果查处11家非法将非食品添加剂的液氮混入冰淇淋原液中的连锁店(休闲餐饮店)同时,经调查发现,这是总店直接与2家液态氮销售企业(SK综合gas、ATS gas)签约后,要求其向首尔、京畿等地的11家连锁店(Voila)供货的。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国际标法部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国际标法部负责英语、俄语、日语、韩语、泰语、越南语、西班牙语等相关国家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的监控及分析,同时为各企业提供标签审核、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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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5-20
 
 地区: 国外 韩国
 行业: 饮料
 标签: 食品卫生法 冰淇淋 食品 食品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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