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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令》部分修改草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5-15 11:00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王海梦    浏览:182 原文:
核心提示:5月1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0-189号公告,拟修改《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令》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食品药品安全部或市长、道知事核对确认畜产品检验结果不合格时,不仅要通知经营者,也要通知家畜养殖户进行畜产品复检;畜产品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公开该畜产品腐乳经营者、家畜养殖户的家畜种类、农场名称、所在地及代表(农场主)姓名;虚假标示、广告安全管理认证将被处以罚款。
  食品伙伴网讯 5月1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0-189号公告,拟修改《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令》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食品药品安全部或市长、道知事核对确认畜产品检验结果不合格时,不仅要通知经营者,也要通知家畜养殖户进行畜产品复检。
 
  2. 畜产品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公开该畜产品腐乳经营者、家畜养殖户的家畜种类、农场名称、所在地及代表(农场主)姓名。
 
  3. 虚假标示、广告安全管理认证将被处以罚款。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20年6月25日。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国际标法部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国际标法部负责英语、俄语、日语、韩语、泰语、越南语、西班牙语等相关国家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的监控及分析,同时为各企业提供标签审核、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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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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