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海关总署网站近日发布公告,经海关总署与哈萨克斯坦农业部磋商确认,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中国水果出口哈萨克斯坦。海关总署同时还公布了中国水果出口哈萨克斯坦植物检疫要求,其中包括此前哈方暂停自华进口的部分水果。
2020年3月初,哈萨克斯坦农业部以在自华进口水果中发现有害生物为由,决定自2020年3月2日起暂停从中国进口仁果类(苹果、梨、木瓜等)、核果类(杏、樱桃、车厘子、桃、李子、刺李等)和柑橘类水果。(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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