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工商部提议允许继续出口大米,但必须严格控制每月的出口量,其中决定4月份大米出口配额为40万吨。2020年4月和5月大米出口配额约为80万吨,与2019年同期的出口量下降40%; 与2018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5.7%,与2017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1.7%。
同时,总理也指导工贸部协和调财政部及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部门权限抓紧决定和实施大米出口方案和根据国家储备计划指标紧急购买足够数量的储备。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国际标法部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国际标法部负责英语、俄语、日语、韩语、泰语、越南语等相关国家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的监控及分析,同时为各企业提供标签审核、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等。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