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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修改82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4-14 09:52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王海梦    浏览:391 原文:
核心提示:4月14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20-24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
  食品伙伴网讯 4月14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0-24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修改食品辐照处理定义:将X射线用于检验的情况排除在食品辐照处理范围之外。
 
  2. 修改食品原料分类表:新设定及修改植物性原料分类。
 
  3. 修改鱿鱼的重金属镉的限量标准。
 
  4. 将放射性铯(134Cs + 137Cs)的标准的适用对象食品中其它食品的定义由“所有食品及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修改为“所有食品”。
 
  5. 在禁用非法添加物质目录中新增加2种阳痿治疗剂类似物质,并新设定其试验法。
 
  6. 修改储存及流通标准,使冷冻水产品在进行异物清除、筛选或者切割等简单处理时,可以暂时解冻。
 
  7. 修改豆油中碘的规格标准。
 
  8. 梳理食品原料目录。
 
  9. 新设定兽药残留标准豁免对象物质目录。
 
  10. 修改及新设畜产品、水产品中残留物质的残留限量标准适用原则。
 
  11. 新设定及修改草铵膦等82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
 
  12. 新设定及修改一般试验法。
 
  13. 明确法典中的语句。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国际标法部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国际标法部负责英语、俄语、日语、韩语、泰语、越南语等相关国家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的监控及分析,同时为各企业提供标签审核、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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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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