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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改进口第三国动物产品等随附健康证书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4-09 16:27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219 原文:
核心提示:2020年4月3日,据冰岛食品安全局网站消息,欧盟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国已就临时规则达成协议,允许从第三国(非欧洲经济区国家)进口没有附带健康证书原件的动物产品和其他需要健康证书的产品。
  2020年4月3日,据冰岛食品安全局网站消息,欧盟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国已就临时规则达成协议,允许从第三国(非欧洲经济区国家)进口没有附带健康证书原件的动物产品和其他需要健康证书的产品,如果健康证书的原件不能随货物提供,则簦发产品健康证书的第三国当局可以:将健康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发送到地址bcp@mast.is,或者通过TRACES发送电子版的健康证书。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mast.is/is/um-mast/frettir/frettir/covid-19-og-heilbrigdisvottord-fra-rikjum-utan-ees
日期:2020-04-09
 
 地区: 国外 欧盟
 行业: 进出口
 标签: 进口 食品安全 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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