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4月6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0-137号公告,拟修改《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明确规定了在岛屿、偏僻地区,难以接受食品卫生教育的新经营者可以使用信息通讯媒体完成远程教育,可以使用之前经营者及营业员使用过的教育材料。
2. 并非地方自治团体另行规定禁止的场所,若符合食品药品安全部的相关安全标准,申报为户外营业场所,则可以向客人提供烹饪食品。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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