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月21日,韩国海洋水产部(MOF)发布了第2020-25号告示,修改《(海洋水产部)转基因生物国家间移动等相关综合告示》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将第8-1条第4项中的《转基因食品等的安全性评估审查相关规定》修改为《转基因食品等的安全性审查等相关规定》。
2. 将第8-18条第1项中的“《食品卫生法》第19条第1项”修改为“《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第20条第1项”,将第8-18条第2项中的“《食品卫生法》第19条”修改为“《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第20条及第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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