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2月30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150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酱类、鱼虾酱、辣椒粉或辣椒丝、香辛料加工品的产气荚膜梭菌标准引入统计学概念的定量标准(采用三级采样方案)。
2. 修改果冻的生产加工标准:在确保果冻较难一口吞食的情况下,可以以多种形态生产果冻。
3. 将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为农产品,新设定干燥香草类适用香草类10倍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4. 修改及新设畜产品、水产品中残留物质的残留限量标准适用原则:新设定以畜产品、水产品为原料生产的加工食品的残留物质限量标准适用原则。
5. 修改餐饮业烹饪标准:新设定在加热料理肉类、鱼类等动物性原料时要充分烹饪至食品中心部位的标准。
6. 修改样本的采集及处理方法。
7. 梳理食品原料目录。
8. 新设定及修改农产品中溴氰菊酯等80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
9. 修改畜产品、水产品中10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
10. 修改一般试验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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