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据海关总署官网公告,自2019年12月19日起,解除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总局、原农业部联合公告2001年第143号对日本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禁令,日本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输华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解除日本口蹄疫禁令,允许符合要求的日本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输华,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2010年第45号联合公告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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