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5号(关于进口希腊鲜食猕猴桃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12-02 08:16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262 原文:
核心提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希腊共和国农村发展与食品部关于希腊猕猴桃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希腊鲜食猕猴桃进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希腊共和国农村发展与食品部关于希腊猕猴桃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希腊鲜食猕猴桃进口。现将进口希腊鲜食猕猴桃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1月29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日期:2019-12-02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