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7月1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60号告示,修改《进口食品等监控人员运营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由于《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中将术语“监控”变更为“信息收集”,将其下位告示中的术语进行了统一、修改,以便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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