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广大市民在购买蘑菇等食品时,应到正规的超市、农贸市场采购,不在散商游贩处随意购买,并保存好购物凭证。同时,要提高野蘑菇的鉴别能力,不随意采摘野蘑菇,尤其是不采购、不制作和不食用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蘑菇。
食用野蘑菇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急性胃肠炎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进行催吐:如把盐溶入开水,冷却后喝下催吐,也可刺激咽喉催吐,然后再就医。为防止反复呕吐发生的脱水,还可饮用加入少量食盐和食用糖的“糖盐水”,补充体液的丢失,防止休克的发生,并拨打1234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