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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防止斯威士兰非洲马瘟传入的警示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05-06 14:16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151 原文:
核心提示:2019年4月15日,斯威士兰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紧急通报,该国境内近日发生4起非洲马瘟。迄今为止,我国尚未与斯威士兰签署马属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准入协议。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布本警示通报。
  海关动植物检疫风险预警表
 
  动植检警[2019]第6号  2019年4月19日

标 题
 关于防止斯威士兰非洲马瘟传入的警示通报
 预警事由
 2019年4月15日,斯威士兰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紧急通报,该国境内近日发生4起非洲马瘟。迄今为止,我国尚未与斯威士兰签署马属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准入协议。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布本警示通报。
 涉及产品
马属动物及其相关产品
 预警措施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斯威士兰输入马属动物及其相关产品。
二、加大对来自斯威士兰的寄递物和旅客携带物检疫查验力度。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进境船舶、航空器、公路车辆和铁路列车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有来自斯威士兰的马属动物及其相关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且在我国境内停留或者运行期间,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启封动用。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做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四、对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斯威士兰的马属动物及其相关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六、各海关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备注
本警示通报在作出调整前长期有效。
日期: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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