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4月26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31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修改碘和铯的标准。
2. 新设定和修改双胍辛胺等76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3. 新设定新设定喹氧灵等4种农药的一般试验方法。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部日韩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qxn@foodmate.net。日韩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日本、韩国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提供支持服务。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