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3月1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了第2019-110号公告,拟修改《食品卫生法实施令》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现行实施令中委任的转基因食品等安全性审查委员会委员组成的相关主要事项(委员的组成、委托、任期等)上升至立法高度,因此,删除在本实施令中的相关规定。
2.将有权制定现行食品服务业的营业时间等限制营业行为条例的市、道更改为有营业许可权限的特别自治市、特别自治道、市、郡、区。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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