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月2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了第2019-102号公告,拟修改《广告限制和禁止对象高热量低营养食品和含有高咖啡因食品》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随着《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的实施,将引用法律条文从《食品卫生法》和《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变更为《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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