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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关2018年打击走私十大典型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01-30 10:50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作者: 董楠    浏览:153 原文:
核心提示:2018年,宁波海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海关总署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海关总署打击走私工作总体部署,立足于辖区通关渠道和非设关地两个主战场,全力推进“国门利剑2018”联合专项行动。2018年宁波海关共侦办走私犯罪刑事案件112起,案值17.84亿元;查办行政案件1949起,立案案值17.75亿元;侦办海关总署一级挂牌督办案件8起、二级挂牌督办案件5起,查办案值超千万行政大要案20起。
   2018年,宁波海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海关总署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海关总署打击走私工作总体部署,立足于辖区通关渠道和非设关地两个主战场,全力推进“国门利剑2018”联合专项行动。2018年宁波海关共侦办走私犯罪刑事案件112起,案值17.84亿元;查办行政案件1949起,立案案值17.75亿元;侦办海关总署一级挂牌督办案件8起、二级挂牌督办案件5起,查办案值超千万行政大要案20起。其中,人均侦办刑事案件数、挂牌督办案件数、涉税刑事案件数等指标均位居全国海关前列,主要打私工作参数均创历史新高。
 
  2019年,宁波海关将继续围绕“中央关注、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走私问题,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打击行动,重拳打击专业走私犯罪团伙,坚决维护国门安全和国家利益。
 
  案例一 利用他人固废进口许可证走私废塑料案
 
  2018年12月,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宁波海关出动海关缉私警察73名,分为17个行动小组,在宁波、成都、江阴等地同步开展打击“洋垃圾”走私“蓝天2018”第5轮专项行动,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打掉走私废塑料团伙3个。
 
  经侦查,海关缉私部门发现上述走私团伙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他人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将废塑料走私进境,销售给不具有加工利用资质的企业和个人,并成功查获走私废塑料5593吨。这些走私进境废塑料一旦流入没有加工资质的家庭作坊,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就会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残余废塑料被非法露天焚烧,严重污染周边生态环境和人身健康。
 
  案例二 伪造单证虚假报关走私疫区牛皮案
 
  2018年,宁波海关通过线索分析发现,一些走私分子从境外疫区国家和地区订购盐湿牛皮后,通过伪造单证、修改提单,向海关虚假报关,将疫区国盐湿牛皮以非疫区国正常牛皮名义走私进境。
 
  根据前期调研,宁波海关在上海、浙江等地统一开展查缉抓捕行动,共查获国家禁止进口的疫区盐湿牛皮约4.2万吨。盐湿牛皮也被称作生牛皮,是将牛屠宰后剥下来的鲜皮用盐腌成的新鲜牛皮,需要进行再加工才能使用。疫区的盐湿牛皮在走私入境后,被运到一些非法加工厂进行初步加工,而整个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和排放大量带有病毒的污水、废气等,不仅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还会将疫区病毒传播给当地牲畜。该系列案件的侦破,不但全链条打击了走私犯罪分子,也对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三 低报价格走私出口废钢系列案
 
  2018年6月,宁波海关在海关总署统一指挥下,组织开展打击出口废钢走私联合收网行动。整个行动先后累计出动警力102人,分别在宁波、台州、金华、苏州等地开展联合查缉,累计查证走私出口废钢6.27万吨。
 
  据宁波海关介绍,相对于铁矿石冶炼,废钢铁熔化再利用是一种更为节能环保的钢铁生产方式。长期以来,为鼓励回收再利用,我国对废钢铁出口征收保护性关税,而不法分子为谋求非法利益,通过低报价格方式走私出口废钢铁逃避应缴税款、谋求高额利润,造成国内废钢铁资源流失。
 
  案例四 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走私进口啤酒案
 
  2018年7月,宁波海关在风险研判中发现,福建某公司存在以低报价格走私进口啤酒的重大嫌疑。随后,宁波海关进一步深挖案件线索,在浙江、上海、广州等地同步开展统一行动,对多家涉案公司的办公场所、仓库和犯罪嫌疑人的住宅进行搜查,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
 
  经查明,自2015年至案发,上述走私团伙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制作虚假报关单证、低报价格等方法,将比利时产罗福特、荷兰产海尼根等品牌的啤酒走私进境销售,总案值超7000万元。此次行动不仅有效打击了进口啤酒价格瞒骗行为,也维护了国内啤酒市场的正常进出口秩序。
 
  案例五 使用虚假合同走私进口冻品案
 
  2018年,宁波海关成功破获一起低报价格走私进口冻肉大案,涉案进口牛肉、鸡爪等肉类及其制品3万吨,案值约8000万元人民币。
 
  经查,涉案嫌疑人早期供职于外贸公司,专门从事冻肉进口相关工作,在熟悉该行业后就设立了自己的外贸公司。2014-2017年期间,涉案嫌疑人所属外贸公司在进口荷兰、美国等地的肉类冻品销售到中国的过程中,使用虚假合同、发票向海关申报,通过低报价格的手段谋取非法利益,涉嫌偷逃应缴税额2400万元。走私冻肉破坏了国内正常的经济秩序,也对合法经营企业造成了冲击。
 
  案例六 企图绕关走私未经检验检疫白糖案
 
  2018年5月,宁波海关联合当地海警,在浙东附近海域查获一艘装载白糖的走私船舶,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扣走私船舶1艘,走私白糖约770吨,案值400多万元。
 
  走私分子将未经检验检疫的白糖偷运到沿海码头并流放市场,不仅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也扰乱了我国的食糖产业秩序。宁波海关在2018年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打击食糖走私专项行动,力争通过集中打击整治,积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糖农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内食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案例七 团伙跨境走私加热不燃烧卷烟案
 
  2018年,宁波海关得到情报线索,商人李某存在走私加热不燃烧卷烟“烟弹”的重大嫌疑。经过数据分析和线索研判,海关缉私警察迅速掌握了李某通过国际邮包走私“烟弹”的大量证据,随即联合宁波公安和烟草等部门,在宁波、广东等地开展查缉,现场查扣走私“烟弹”3万多条、烟机500多套,一举打掉3个横跨境内外作案的加热不燃烧卷烟走私团伙。
 
  经审讯,李某供述其在发现加热不燃烧卷烟的烟机、烟弹在国内存在潜在市场后,便指使旅居日本的王某为其采购万宝路牌烟弹、烟机,再通过国际邮包走私入境。经海关缉私警察进一步核查,该案涉案金额超4亿元,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查证涉嫌走私进口“烟弹”超过47万条。
 
  案例八 非法改装船舶销售走私成品油案
 
  2018年6月,宁波海关成功破获特大海上成品油走私案,该案涉嫌走私成品油1.9万吨,案值约1.3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
 
  经初步侦查,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周某等为达到将走私成品油在境内销售牟利的目的,指挥团伙成员驾驶非法改装的船舶到公海接油,销售牟利。海关缉私警察顺藤摸瓜,发现此团伙不仅走私成品油数量巨大,而且组织架构严密,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为逃避海关等执法部门的监管,该团伙内部分工细致,形成了境外采购、海上偷运、码头卸驳、境内销售等“一条龙”作业手段。
 
  案例九 宁波等3地团伙走私出口木炭案
 
  2018年,宁波海关将安全准入准出风险纳入监控关注的重点,通过对舱单等信息的挖掘,对出口转关货物展开立体式风险防控,通过分析舱单信息与通关信息的匹配度,再借助全流程的其他科技手段辅助深入分析和验证,连续发现多起走私出口木炭案件线索。
 
  2018年初,宁波海关在对义乌市某公司申报出口的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集装箱中的实际货物为木炭,共2200箱。接到线索通报后,宁波海关缉私警察立即展开案件侦查,在掌握大量犯罪事实后,宁波海关在宁波、义乌、长沙3地同时实施查缉抓捕,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一举摧毁了一个木炭走私团伙。据查,该走私团伙自2016年至2018年已累计走私出口木炭6000多吨。
 
  案例十 横跨13省市骗取出口服装退税案
 
  2018年7月,宁波海关、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市公安局、人民银行宁波中心支行4个单位,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和侦办,联手破获了一起出口服装骗取退税重大案件,案值超8亿元,涉嫌虚开和骗取退税6000多万元,彻底摧毁了一个横跨浙江、江苏等13个省市作案的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团伙。
 
  2017年6月,根据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安部、人民银行4部委联合下发的案件线索,宁波海关、税务、公安、人民银行成立了打击出口骗退税“6·21”专案组,确立了以主要犯罪嫌疑人金某为突破口,锁定了13家本地针织企业、118家上游棉纱企业和3家本地外贸出口企业为案件主要侦办对象的工作思路。4部门针对整个出口骗退税犯罪链条上的虚开发票、资金回流与出口货物真实货主等关键环节,发挥各自业务优势,分组开展同步取证、上下联打、横向联查,最终理清了整个犯罪行动脉络,共查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921份,案值合计8.15亿元。
日期:2019-01-30
 
 地区: 浙江 宁波市 中国
 行业: 进出口
 标签: 海关 海关总署 走私 宁波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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