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月2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了第2019-032号公告,拟修改《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令》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将在出口国不作为食用产品管理的鱼类头部、鱼类和软体类内脏指定为特殊卫生管理食品。
2.将营业者的分类管理业务中部分业务委托给地方食品药品安全厅厅长。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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