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01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12-19 10:53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236 原文: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6号),海关总署决定,在对海关总署2014年第79号公告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进行维护和更新的基础上,发布CCLM 1001-0001等133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6号),海关总署决定,在对海关总署2014年第79号公告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进行维护和更新的基础上,发布CCLM 1001-0001等133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附件1)。
 
  为方便查找和使用,本公告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目录(附件2)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部分税目化验方法索引”(附件3)。
 
  对同一商品进行属性化验时,如公告所列化验方法与其他化验方法的检验结果不同时,以公告发布化验方法的海关检验结论作为海关执法依据。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2014年第79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17日
 
日期:2018-12-19
 
 行业: 进出口
 标签: 海关 海关总署 管理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