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18年11月1日,台湾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071902243号公告,订定《米中无机砷之检验方法》,并自即日起生效。部分修正要点如下(具体详情参见附件):
1. 适用范围:本检验方法适用于米中无机砷(三价砷及五价砷)之检验。
2. 检验方法:检体经萃取后,以液相层析感应耦合电浆质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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