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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吉市场上有瘟猪肉出售?假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09-19 10:35 来源:安吉新闻网 作者:  浏览:207 原文:
核心提示:今年8月份,非洲猪瘟疫情在我国爆发,截至目前,已有多省出现疫情,这引发了不少人的恐慌,而就在这种形势下,有市民未经证实,擅自在网络上发表了关于我县市场上有不少瘟猪肉的不实言论。
      今年8月份,非洲猪瘟疫情在我国爆发,截至目前,已有多省出现疫情,这引发了不少人的恐慌,而就在这种形势下,有市民未经证实,擅自在网络上发表了关于我县市场上有不少瘟猪肉的不实言论。
 
  近日,在百度贴吧安吉吧上一则关于防范非洲猪瘟的主题帖下,有网友发布了一则评论:“新闻曝光,上千吨的瘟猪流入全国各地,据说安吉也有很多菜市场都有瘟猪在卖,我们家最近不吃猪肉了,菜篮子工程任重而道远啊。”该言论一经发表,便引起了不少网友的注意,很多人回帖称自己再也不敢吃猪肉了。
 
  “我县市场上的猪肉都是经过检验的合格产品,市民大可放心食用。”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徐达表示,该网友所言并不属实。因为生猪从养殖场出来到屠宰完毕变成肉品流入市场,要经过多道工序,“产地检疫、省际公路动物卫生检查站的查证验物,以及屠宰场的屠宰检疫,只有三道关口的检疫全部合格,并盖上了印章后,猪肉才能上市,所以并不存在瘟猪肉流入市场的可能。”
 
  因此,警方立即对这名发布不实言论的网友进行了相应的调查。经过询问,这名散播谣言者将实情告诉民警:“我听邻居说全国范围内出现了非洲猪瘟疫情,我就想安吉的菜市场肯定也有瘟猪在卖,就编造了这样一个虚假事实发到网上了。”当事人表示,在发表完该评论后不久,她也意识到了不妥,便赶紧删了帖子,但还是造成了不良影响,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鉴于其已主动删除帖子,警方对其做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它方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以五日以下治安拘留,或5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造成恶劣影响的,还可能触及刑法。
 
  那么,非洲猪瘟对人体是否有影响?安吉是否有相关的预防措施呢?
 
  记者了解到,非洲猪瘟是一种急性、发热传染性很高的滤过性病毒所引起的猪病,对于猪来说,可以算是噩梦般的存在,一旦感染,对于生猪养殖户而言会产生极大影响,但人体不会感染该病毒,市民不必恐慌。
 
  “从今年8月份起,畜牧兽医局已经做了很多相关的防范工作。首先是加强流通监管,重点是在杭垓306省道唐舍岭路段设立了24小时的检查站,在全县毗邻安徽的13条小路的路口设置检查点,同样实行24小时盯防,严防疫区的生猪进入我县境内。”徐达说,在对屠宰场所屠宰的生猪加强检疫的同时,他们还进行了详细地排查工作,“对我们安吉所有的规模养猪场、散户、小户,哪怕是只养了一头猪的市民,我们都进行了病毒的排查。”
 
  此外,工作人员还加强了对养殖户的宣传和防疫技术指导,采取了禁止非养殖场工作人员和车辆进入养殖场、禁止使用泔水养猪等措施,有效地保护了养殖场的安全。总而言之,我县市场上的猪肉是安全的,市民不必为此感到恐慌。
日期:2018-09-19
 
 地区: 中国 浙江
 行业: 畜禽肉品
 标签: 猪肉 非洲猪瘟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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