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加工牛肉样品,包括进口MT08和MT51样品,一并用于STEC分析、沙门氏菌分析。二、沙门氏菌分析结果不具有法规强制性,如果呈阳性,产品不得拒绝入境。三、如果样品经检测沙门氏菌呈阳性、STECs呈阴性,则向记录在案进口商(IOR)进行通报。
FSIS并不认为沙门氏菌是未加工肉类产品的掺假因素,进口未加工牛肉产品中的沙门氏菌检测结果如为阳性(样品由FSIS检验项目人员(IPP)抽取),并不需要采取法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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