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韩国发布《食品添加剂法典》部分修改告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07-04 10:58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晓娜    浏览:317 原文:
核心提示:6月2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8-53号告示,修改《食品添加剂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食品伙伴网讯 6月2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8-53号告示,修改《食品添加剂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新设“镍”的标准及规格。
 
      1)新指定“镍”为食品添加剂,在加工油脂硬化工序中可用作催化剂。
 
    2.删除总则中部分条款、修改“合成香料”的许可物质名单。
 
    3.修改配方乳类等婴幼儿食品的规定以及硫酸铝铵等13种添加剂的使用标准。
 
      1)配方乳类等婴幼儿食品范围内增加“乳蛋白致敏婴幼儿配方食品”并修改“葡萄糖酸锰”等7种产品的使用标准。
 
      2)修改“硫酸铝铵”等5种含铝食品添加剂产品的使用范围以及使用标准。
 
      3)修改L-半胱氨酸盐酸盐的使用标准,可用作香料,并将其登记到合成香料目录中。
 
    4.修改一般检测方法中氮定量法,增加使用蛋白质分析仪检测方法。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部日韩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qxn@foodmate.net。日韩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日本、韩国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提供支持服务。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8-07-04
 
 地区: 国外 韩国
 行业: 添加剂配料
 标签: 食品添加剂 食品药品安全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