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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海关截获30千克鱼翅花胶,属禁止携带进境物被暂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05-15 15:10 来源:央广网 作者: 刘涛    浏览:120 原文:
核心提示:记者从成都海关获悉,成都双流机场海关5月12日上午在从法兰克福到成都的某航班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中截获大量鱼翅和花胶,毛重共计约30千克,其中鱼翅约重5.16千克,花胶约重24.84千克。

   记者从成都海关获悉,成都双流机场海关5月12日上午在从法兰克福到成都的某航班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中截获大量鱼翅和花胶,毛重共计约30千克,其中鱼翅约重5.16千克,花胶约重24.84千克。
 
  经现场关员调查,该旅客既不能说明携带大量鱼翅和花胶的用途,也不能提供任何检验检疫证明。目前成都海关依法对该批鱼翅和花胶进行了暂扣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的规定,鱼翅、花胶、燕窝、砗磲、干海马等动植物及其产品均属于禁止携带进境物品。未经检疫的动植物产品可能携带疫病疫情和寄生有害生物、病毒、病菌,存在严重的食品和生态安全隐患,一旦进入我国境内,很可能会对我国的生态环境以及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
日期:2018-05-15
 
 地区: 四川 成都市
 行业: 渔业水产 进出口
 标签: 海关 鱼翅 进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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