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在本周(3.4-3.9),巴西、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分别发布针对食品的政策和通报。以下从国外进口政策措施、违规通报两方面进行说明。
一、国外进口政策措施
巴西国家卫生局(ANVISA)发布新法规(第RDC193/17号决议),对婴儿食品中特定污染物规定了最大允许限量值。相关污染物涉及无机砷、总镉和铅、无机锡。ANVISA针对婴儿产品的不同类型规定了每种污染物的限值。对无机砷,针对7种不同婴儿产品类别,其限值范围在0.02mg/kg。
2018年3月2日,美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04281号文件,发布《蜂蜜、枫糖浆、蔓越莓产品中添加糖的声明》工业指南,应制造商建议,对于加入的糖食品,拟在营养成分标签中使用符号“†”。指导草案拟在单一配料包装的蜂蜜、枫糖浆以及蔓越莓产品中使用。征求意见期2018年5月1日之前。
2018年3月2日,欧盟食品安全局发布脂肪酸钠、钾、钙盐和脂肪酸镁盐作为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评估报告。经重新评估,食品添加剂及食品营养源专家组(ANS)得出结论:在报告的用途和用途水平上,无需设立每日允许摄人量ADI,脂肪酸钠、钾、钙和镁盐无安全性。
二、出口违规通报
据欧盟官方网站消息,在2018年第9周通报中,欧盟RASFF通报中国食品及相关产品(不包括港澳台)有5例。
据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消息,近日,加拿大食品检验局更新强制检查清单列表,通报我国一家水产品企业。据了解,这家企业为日照名邦食品有限公司(RIZHAO MINGBANG FOOD CO., LTD.)。
近日日本厚生劳动省更新输日食品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情况,通报我国3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乌龙茶、冷冻豌豆、冷冻鳕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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