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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发布“进口食品检查要求”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11-27 14:26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浏览:1278 原文:
核心提示:2017年11月23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DAWR)发布“进口食品检查要求”通知(110-2017)。
   2017年11月23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DAWR)发布“进口食品检查要求”通知(110-2017),内容为:
 
  1.要求预定进口食品检查前,必须收到食品控制证书(Food Control Certificate)和货物可用性凭证;
 
  2.货物的具体信息例如批或罐码在加工时需呈现;
 
  3.实验室的指派(Laboratory Nominations)必须提交并被接受,方可预定进口食品检查;
 
  4.预定一经确认,在检查时必须在指定的检查场所提供以下信息:所有相关的检验文件(例如发票、装箱单、生产线标识以及进口食品检验批号或罐码以及食品控制证书副本)都必须提供印刷版,所有在食品控制证书检查或检验分析(INSPECTION or INSPECTION & ANALYSIS REQUIRED)环节确认的货物必须完全拆封并可供检查;
 
  5.进口商或代理商应在检查时出席以协助货物识别和取样(如果需要)。
 
  不遵守上述要点可能导致检查被取消。
日期:2017-11-27
 
 地区: 国外 澳大利亚
 行业: 食品检测 进出口
 标签: 进口食品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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